校内各单位:
按照《关于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若干措施》(渝科局〔2020〕71号)要求,市科技局现面向全市征集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服务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全市承担市级及以上科研平台或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事业单位;
2.全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星创天地等孵化平台;
3.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等各类企业;
4.全市行业协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相关行业组织;
5.全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创投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相关专业服务机构。
二、条件要求
创新创业导师应为遵守法律、身体健康、学术水平较高、热心公益事业、具备丰富创新创业经验和实践指导能力的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结对为大学生创业群体提供创新创业辅导。
1.创新导师应具备为创业者提供创新指导和技术支持的能力,包括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中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研发部门(工程技术中心)的技术骨干、创新创业政策专家等。创新导师主要对创业群体提供创新指导和技术支持,具体包括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政策咨询、科技项目指导等公益服务。
2.创业导师应具备为创业者提供实践指导、链接创业资源的能力,包括有成功创业经历的,企业负责人、创业达人、天使投资人等,各类企业、行业组织、服务机构中的高管和专业人士。创业导师主要给予创业群体发展方向把控、创业领域拓展、管理经验输入、社会资源对接帮扶,具体包括提供企业战略发展、管理咨询、融资咨询、营销策划等公益服务。
三、支持措施
市科技局根据创新创业导师帮扶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绩效情况,组织申报“重庆市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对其以从事的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申报市级相关科研项目给予优先支持,优先推荐优秀创新创业导师所属企业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
四、征集程序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创新创业导师。每个承担市级及以上科研平台或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推荐不少于5名创新或创业导师(包括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科研平台负责人等);每个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推荐不少于3名创新或创业导师,每个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国家大学科技园推荐不少于5名创新或创业导师(包含已招募创新创业导师、平台运营机构相关负责人、在孵企业的相关负责人等);鼓励相关企业、行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荐创新创业导师。
2.请符合条件人员按照《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附件1)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申请创新导师或创业导师,也可同时申请创新导师和创业导师,认真填写表格内容,并签字确认,提交单位审核。
3.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申请人员信息,按要求汇总《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附件1)、《创新创业导师信息汇总表》(附件2)的word电子文档(注意照片、签名)于8月7日(星期五)上午12时前报送至邮箱:ctbukyckjk@126.com。
4.市科技局将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导师纳入重庆市创新创业导师库,根据创业团队实际需求匹配创新创业导师开展创业帮扶。
附件:1.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
2.创新创业导师信息汇总表
科研处
2020年7月31日